文化遗产保护,诸多困难如何化解?
[日期:2017-12-26 14:03:28]   来源:西交民巷23号   作者:    网友评论 0 打印

  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那么文化遗产就是这条河流中璀璨的明珠。在5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众多“明珠”。

  2017年12月2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文化部部长雒树刚作了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目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如何?保护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又要如何化解?

  文化遗产工作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任务。

  老祖宗到底留下了多少文化遗产?从报告中的几组数字就可以看出来。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两次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约1.08亿件(套)。

  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在十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基础上进行,历时4年,共投入人员50万人次,登记资源总量近87万项。

  大运河、丝绸之路等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目前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2项,居世界第二。

  珠算、二十四节气、中医针灸等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目前我国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项目总数达39项,居世界第一。

  保护文化遗产,立法工作不可或缺。在立法上。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国务院制定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行政法规。文化部等部门颁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绝大多数省(区、市)出台了关于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出台了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文物工作、强化文物安全工作、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传统工艺、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文件。二是积极参与制定和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制定,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对于我国已经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并按时提交履约报告。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文化领域普法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2016年,文化部组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文物等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

  此外,在推进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加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水平、保护区域性历史风貌、推动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遗产交流合作、强化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努力。

  比如,财政投入上。2013年以来,中央共安排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约656亿元,其中安排资金525.9亿元用于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中央级文博单位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安排130多亿元,用于支持地市级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国家级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文化遗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的文化遗产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推进,对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工业遗产等文物的安全和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带来冲击,也对协调推进文化遗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多元多样,了解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愿更加强烈,享有蕴含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又具时代特征的优质文化产品的意愿更加强烈,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我国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大、种类多、分布广,保护任务非常繁重,浩繁的资源与有限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能力的矛盾依然突出。

  与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相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文化遗产的梳理和研究阐发有待加强。非国有文物等文化遗产状况尚未摸清。文化遗产统计制度不够健全。对文化遗产价值的挖掘还不够,对其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的研究阐释还不充分。

  二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不可移动文物尤其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遭受破坏严重。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破坏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文物遭受火灾、地震损害的危险依然存在。盗窃、盗掘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打击任务依然很重。另外,传统村落自然衰败现象严重。一些馆藏文物和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的保存条件有待改善。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困难。由于自然和社会环境快速变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找不到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逐渐失去活力,面临消失危险。有的习俗失去传承发展空间,有的传统技艺后继乏人。

  四是文化遗产工作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有待加强。让文物和古籍资源“活”起来的水平有待提高,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办法还不够多。有的文博机构展陈质量不高。一些地方传统村落保护水平低。

  五是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一些地方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不相适应,保障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深度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科技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让文化遗产“见人见物见生活”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整体实力更加雄厚、公众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高新技术快速发展,这些都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报告提出,为文化遗产“保驾护航”,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作用,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贯彻“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全面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和知识传播,持续深化文化遗产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扎实推进政策法规、教育、科技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支撑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出,文化遗产保护要加强法治教育和知识传播,创新宣传普及方式,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着力构建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将文化遗产有关内容和法律法规进一步纳入全日制大中小学教学计划,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公共机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组织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活动,凝聚起全社会广泛共识。加强研究阐释,提升“围绕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能力。探索构建常态化、专业化、全媒体文化遗产传播体系。

  编辑:董莹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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